【今日聚焦】打賞冷靜期,非常有必要
□楚 翎
今年全國兩會期間,全國人大代表、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肖勝方提出了《關于進一步促進網絡秀場直播行業健康發展的建議》。他建議,對網絡直播進行分類管理,其中對部分直播強制實施“打賞冷靜期”制度;對于違背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的直播,應追究直播平臺和主播的法律責任。
給網絡直播打賞設立打賞冷靜期,聽起來挺新鮮的。有意思的是,在相關的新聞報道下,對此表示肯定和贊成的網友為數不少,有網友評論“早該設立冷靜期了”。
近年來,網絡直播行業就像風口上的豬,趕上了時代發展的風口,豬也能乘風而起,飛速發展。在網絡“宅經濟”大行其道的時代,直播帶貨、直播助農等網絡直播在促進經濟發展,豐富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。但同時,網絡直播的一些行業亂象也不容忽視。比如貧困生貸款十幾萬元打賞主播;未成年人偷取父母畢生積蓄打賞主播;網絡主播偷稅漏稅……由于打賞引起的社會矛盾和法律糾紛為數不少。
在高收入尤其是打賞制度帶來的巨額利益的吸引下,眾多年輕人對直播行業趨之若鶩,網絡直播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良莠不齊,給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和社會風氣帶來了一定的不良影響。經??粗辈サ娜硕贾?,網絡直播借助直觀的影音輸出,往往能給觀眾營造出一種濃烈甚至趨于狂熱的情緒氛圍,引發消費者的消費或打賞欲望。一些主播為了獲利,想盡各種套路來誘惑消費者消費,甚至組織“水軍”和“托”來給自己刷榜留言,烘托氛圍,帶動那些不明真相的網友來打賞消費,甚至有的還打著擦邊球,以違背公序良俗的內容來引誘觀眾刷禮物。
狂熱的氛圍外加主播富有煽動性的話語,不少成年人都很難保持理智,出現頭腦一熱之下沖動消費或激情打賞的情況,更何況像青少年等自制力較差的群體。在不少新聞報道中,激情打賞的受害者就是未成年人。此前就有媒體報道,深圳有一位11歲的女孩,竟打賞主播140多萬元。
按說,直播平臺對此負有監管責任,有責任也有義務做好監管工作,維護好消費者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。但是主播收到的打賞與平臺利潤直接相關,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,追求內容變現,不少平臺缺乏執行監管的動力,甚至有的平臺還在有意無意地縱容此類現象。
所以設置直播打賞冷靜期,是非常有必要的,消費購物都有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條款,在沖動型消費更容易發生的直播領域,也應該有個“后悔藥”。事實上,直播打賞冷靜期不僅有利于消費者,也有利于直播行業的健康發展。減少了打賞的沖動消費,網友更加冷靜理智,也就有更充足的時間和空間去欣賞、判斷、評價直播內容和商品的真正價值,從而讓那些真正有價值的商品和內容脫穎而出,也能促使平臺和網絡直播“刀刃向內”,提高直播含金量,創作更多有內容、有質量、有價值的影音作品。從直播行業的規范和長遠發展上看,這也是好事。
